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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主表中销项税的来源是如何计算的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关注三个核心问题:
形成的途径:销售业务和视同销售业务
金额规定:不含税销售额
时间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即销售额的构成: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价款:要判断其是否含税,含税价款需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
(2)价外费用: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优质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括: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代收款项;
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纳税人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款项:
第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③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代收款项.
④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代收款项.
1.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价外费用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2.计算时要注意价外费用属于含税收入,应当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并入销售额.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扣销售(商业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营改增发生应税行为的价款与折扣也按上述规定处理)
1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按照全额计税,折扣额记入财务费用.
2实物折扣(买一赠一):按照正品的销售额和赠品的正常销售额合计作为计税销售额.
3销售折让:按照折让后的销售额计税.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一般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全额计税)
特殊货物--金银首饰: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差额计税)
有偿收回的旧货物,一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还本支出.(全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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