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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取得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编辑:root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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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取得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

通常会计处理为: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收到投资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收到借款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按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

根据相关文件,关于财政性资金的规定如下: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高新企业取得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知识扩展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奖励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320W(10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光明区240万(80万),福田区170万(10万),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深圳市直接奖励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龙岗区(高新复审10万)30万,南山区10万(复审10万),福田区20万(高新复审5万),龙华新区(高新复审20万)、宝安(复审10万)、光明新区、罗湖、坪山、盐田等都是30万,大鹏区2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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