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网站建设 · 小程序 · App开发

10年专注网站建设

电话  133-1712-0173
首页 > 公司注册 > 内容页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职工教育经费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编辑:root2024

推荐分享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职工教育经费的专票可以抵扣吗),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职工教育经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职工教育经费的现金流量入哪项,职工教育经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职工教育经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职工教育经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1、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特殊规定:

条例第四十二条只明确了基本税前扣除规定,我们来看一下到目前为止有效的特殊规定,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高比例税前扣除规定;二是部分特殊企业的特定项目可全额扣除。

(一)8%高比例税前扣除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的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职工教育经费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2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15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8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沈阳、长春、南通、镇江、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南宁、乌鲁木齐、青岛、宁波和郑州等10个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规定: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航空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核电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一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包括:1. 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根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上文为大家一文打尽相关政策。同时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范围也做了仔细讲解。上面的政策大家要熟练掌握哦。提升自身价值,助力财税人员职业成长,请登录哦。



上一篇:职业年金是否税前扣除(职业年金是税务局收么)

下一篇: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职工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

相关热门推荐
  1. 平衡积分卡是什么?(平衡积分卡是什么样的)
  2. 会计师职称考试资格?(会计师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
  3. 审计财务费用是什么?(审计的费用)
  4. 管理会计cma考试科目都有哪些?(管理会计CMA考试科目)
  5. 什么叫相对权和绝对权?(相对权举例)
  6. 银行如何吸收存款?(银行如何吸收存款利息)
  7. 商标转让合同指什么(商标合同转让合同要注意哪几点)
  8.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核算的一般流程)
  9. 存货清查的目的有哪些(存货清查的目的,主要是进行总账和明细账)
  10.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原则有哪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表示)
  11. 营业外收入借贷方向是怎样的(营业外收入借贷方向表示什么意思)
  12. 金融期权价值的影响因素包括什么(金融期权价值的定义)

Copyright © 2010-2024 楚通运网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 鄂ICP备2024038905号-1

服务热线:13317120173(微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QQ:11189898

邮箱:opceo@qq.com

专注武汉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开发小程序开发、武汉网站制作、建网站、做网站10年

扫一扫添加微信
扫一扫微信聊天
扫一扫添加微信
扫一扫微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