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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答: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
7.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2.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5.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5.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现金流量表内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答:现金流量表是反应一定时期内(如月度、季度或年度)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影响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原先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资金流动状况表的替代物。它详细描述了由公司的经营、投资与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
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形。
我国的现金流量表分基本部分和补充资料两部分。基本部分采用直接法编制,即以本期营业收入为计算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减变化,列示实际收到现金的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实际付出现金的营业成本和其他费用,计算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及其净额。补充资料采用间接法编制,即在当期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有关项目。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不同,但是最后计算出的现金净流量是相同的。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表内各项目之间及与其他报表之间的关系上。
一、现金流量表(主表)内项目的勾稽关系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9.“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小计"金额,减去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内项目的勾稽关系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净利润"项目基础上,加"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未引起现金变动的"财务费用"和"投资损失(减:收益)"、"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存货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
2."现金的期末余额"项目减去"现金的期初余额"、加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去"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三、现金流量表基本部分与补充资料的勾稽关系
1.基本部分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的金额,等于补充资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的金额;
2.基本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等于补充资料"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
综上所述,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细节较多,企业在日常业务处理时注重差异,同时应做好正确的会计处理,以上就是关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的全部内容,的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介绍完毕了,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的官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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