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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税负率计算的时候免税吗
农产品的税率是低税率,但有免税农产品,计算的时候免税.
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适用的范围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而农产品的低税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如果购买的不是免税农产品要想抵扣进项税必须要有进项税票且是接收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购进免税农产品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因为13%相较于其他行业17%增值税税率偏低,视为低税率!也就是说,低税率发生在免税农产品从初级生产者到生产加工企业过程中,作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而"免税"作用于农产品初级生产者.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②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7)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8)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9)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②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③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④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②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③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④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①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②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④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或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除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外),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种子种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参照财税〔2011〕137号文件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芥菜类、甘蓝类、叶菜类、瓜类、茄果类、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蔬菜、食用菌、芽苗菜.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制种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农产品税负率计算的时候免税吗?农产品的税率是低税率,同时也还有免税农产品,所以农产品税负率计算的时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关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好好参考小编上文资料,更多会计资讯请继续支持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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