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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可以报销吗?
通常来说,客户方只能拿到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加上抵扣联.记账联是开票方自己留存的.发票联作为报销凭证.通常来说,你作为客户方只能拿到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加上个抵扣联.至于记账联那是开票方自己留着的.报销当然没有问题,就是那发票联报销才是正途.
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问: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如未加盖,税务机关可以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存根联、记账联不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是否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三、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可以报销吗?上文介绍了这个是可以报销的,但是记账联是留给客户保存的,你想要报销就需要和客户沟通,还不如复制发票联,具体的请看上文关于发票几联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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