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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规定是什么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2)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4)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可转换债券影响因素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在存续期间,当本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过2008年的下跌,正股股价远远低于转股价格.根据转股价格修正条款,2009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8.52元/股,比初始转股价格大幅下降.南山转债的正股,于2009年六月四号(股权登记日)实施200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根据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南山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8.52元/股调整为8.42元/股.
当期转股价格的大幅降低,配合正股股价的上涨,使可转换债券的价值比前期大幅上升.以南山转债为例,2009年7月27日,其正股股价为15.83元,转债价格为192元(今年以来涨幅接近1倍).但之后正股价格的下跌,转债市场的暴跌突如其来,截至2009年8月11日,南山铝业股价13.76,南山转债163元.更有意思的是,一般情况下,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不可能像股票一样可以不断上涨,为了保护发行人的利益,可转换债券一般都具有提前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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