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网站建设 · 小程序 · App开发

10年专注网站建设

电话  133-1712-0173
首页 > 财税政策 > 内容页
关于2018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小微企业 2018)

编辑:root2024

推荐分享关于2018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小微企业 2018),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2018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8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8年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小微企业2018年标准是否三个条件都要满足,2018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小微企业标准最新政策,2018年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2018年小微企业标准最新政策,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问题】

关于2018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答案】

符合哪些条件的小微企业能享受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关于2018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小微企业 2018)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三、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018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相关阅读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其实在2014年4月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小微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范围。

其中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上为2014年颁布的相关优惠措施,而2015年10月国家又相继推出了将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9月2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30万元后具体税收政策规定。

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政策红利带来了小微企业的春天。

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文针对2017小微企业免税政策这一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上一篇:中注协:2017注会考试专业阶段准考证打印9月18日开始(中注协官网)

下一篇:13年毕业什么时候可以考中级?(13年毕业什么时候上小学)

相关热门推荐
  1. 营改增后销售土地使用权分录(销售营改增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 出口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如何控制(出口企业的增值税负多少比较合适)
  3. 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如何计算增值税(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增值税)
  4. 财政结算类票据可否税前扣除(财政结算类票据应该盖什么章呢)
  5. 公司汇款备注写错了有关系吗(公司汇款备注写错了有关系吗?)
  6. 资产盘盈是什么(资产盘盈账务处理)
  7.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都有哪些?(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8. 物流公司运费如何做账(物流公司运输费)
  9. 营业外收入增长较快代表什么意思(营业外收入增长说明怎么写)
  10.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收(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差额征税)

Copyright © 2010-2024 楚通运网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 鄂ICP备2024038905号-1

服务热线:13317120173(微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QQ:11189898

邮箱:opceo@qq.com

专注武汉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开发小程序开发、武汉网站制作、建网站、做网站10年

扫一扫添加微信
扫一扫微信聊天
扫一扫添加微信
扫一扫微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