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root2024
推荐分享电力企业高可靠性收费能开增值税票吗(电力高可靠费是什么意思),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电力行业相关企业,电力企业报送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电力局高可靠性费,电力 企业,电力局高可靠性费,电力企业高可靠性客户服务策略与解决方案,高可靠性电力电子产业化项目,电力公司高可靠性收费,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电力企业高可靠性收费能开增值税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条第4款规定:“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单位,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供电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且不分摊扣除项目进项税额,也不得作为预征税款从电力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对供电单位收取的未超过一年以上的电费保证金暂不征收增值税。供电企业必须按期对电费保证金进行清理,逾期未退还的应按价外费用的征税规定补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供电企业现阶段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应缴纳增值税,处理方法应等同于供电企业收取100元/户的“峰谷表改装费用”。
浙江省电力公司在2004年年报会议上要求各供电企业对“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缴纳营业税的口头通知,笔者认为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价商[2004]138号文)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规定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对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征税问题,目前我省部分市局缴纳增值税,部分市局缴纳营业税。如果将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作为价外费用理解,按《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规定应缴增值税。如果将此项费用作为在报装环节向用户一次性收取的初装费,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有关规定,对其在报装环节向用户一次性收取的初装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了解,山东省对于电力企业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统一规定征收营业税。因此,如能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缴纳营业税可以减轻企业税负。
电力企业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而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不属于电力产品销售时收取的价外费用,因此不应缴纳增值税。
电力企业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是向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供电用户收取的一项收费,属于在报装环节向用户一次性收取的初装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和《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有关规定,对其在报装环节向用户一次性收取的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3%。
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未有电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内容的,需增加其经营范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之规定,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否则,要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电力企业高可靠性收费能开增值税票吗?上文简单、概括的讲述电力企业高可靠性收费税务的计算方法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工作人员平时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注意,及时核算相关成本费用。有疑问的话,可以到官网,找我们的答疑老师,在线帮你解惑。
Copyright © 2010-2024 楚通运网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 鄂ICP备2024038905号-1
服务热线:13317120173(微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QQ:11189898
邮箱:opceo@qq.com
专注武汉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开发、小程序开发、武汉网站制作、建网站、做网站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