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网站建设 · 小程序 · App开发

10年专注网站建设

电话  133-1712-0173
首页 > 会计代账 > 内容页
纳税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以( )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

编辑:root2024

推荐分享纳税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以( )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以( )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破产后产生的税款,纳税人破产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以( )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破产人所欠税款,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以( )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纳税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税收优先权的主要表现?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纳税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以( )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又有其他应偿还的债务,而纳税人的未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又清偿其他债务的,纳税人的未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应该首先用于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纳税人未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

应注意的是,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在破产程序中,职工的工资属于债权,但考虑到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这一更高的人权宗旨,职工的工资优先于国家的税收而受到清偿。

2、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即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规定,包含两层含义:

(1)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额度以纳税人应纳的税款为限,例如税务机关处置纳税人的抵押财产后,抵押财产的处置价值超过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滞纳金和必要的处置费用的,超出部分应该退还纳税人;纳税人抵押的财产价值不足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以其他财产补足。

(2)欠税的纳税人,可以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压,其财产也可能被留置,但是此时的抵押、质压等担保物权,不能影响税收,即根据税收优先的原则,对有欠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设置抵押、质压或被留置的财产有优先处置权,以保障国家依法取得税收收入。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以及其他活动中,如果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则有关的行政机关(如工商、财政、劳动、公安等行政部门)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虽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也应上交国库,但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如果此时纳税人欠缴税款,则税款的征收应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关于上述内容“纳税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该怎么处理了。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时联系的在线答疑老师,必给你满意的答复。



上一篇:多栏式明细账账页格式特点(多栏式明细账账簿)

下一篇:哪些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哪些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以一个季度为增值税纳税期限)

相关热门推荐
  1.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残值(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界定)
  2. 国有企业无偿转让房产是否要缴纳所得税(国有企业无偿转让股权会计处理)
  3. 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有哪些?(企业合并以外的财务风险)
  4. 收人家入股的钱怎么做分录?(入股的钱能要回来吗)
  5. 用友t3如何反结账反记账(用友t3如何反结账到上一年)
  6. 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工会经费的会计科目怎么做)
  7. 公允价值优点有哪些(公允价值的特征)
  8. 1个会计年度平均库存如何算(一个会计年度)
  9. 总资产周转率低的原因是怎样的(总资产周转率低于1)
  10. 建筑劳务公司属于哪个行业类型(建筑劳务公司属于什么行业类别)
  11. 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净资产收益率的含义)
  12. 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有什么(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Copyright © 2010-2024 楚通运网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 鄂ICP备2024038905号-1

服务热线:13317120173(微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QQ:11189898

邮箱:opceo@qq.com

专注武汉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开发小程序开发、武汉网站制作、建网站、做网站10年

扫一扫添加微信
扫一扫微信聊天
扫一扫添加微信
扫一扫微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