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root2024
推荐分享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备查资料),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备查资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25号公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最新政策202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是,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何谓资产?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资产损失是什么?
根据资产损失最重要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点
1、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2、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
3、销售存货损失;
4、盘亏损失;
5、发生坏账损失;
6、投资损失;
7、被盗、丢失损失;
8、其他
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1.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2.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3.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4.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二)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三)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资产损失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本文主要给大家讲解了何谓资产、资产损失是什么、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是什么、资产损失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等相关内容,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需要先将资产损失申报资料提交税务机关,取得备案回执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回执上的损失金额申报扣除。
Copyright © 2010-2024 楚通运网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 鄂ICP备2024038905号-1
服务热线:13317120173(微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QQ:11189898
邮箱:opceo@qq.com
专注武汉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开发、小程序开发、武汉网站制作、建网站、做网站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