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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

编辑:root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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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请和受理

(1)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2)仲裁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3)仲裁申请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4)仲裁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开庭和裁决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成仲裁庭,开庭日前5日内,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束,需要延期的,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上述规定中“3日”“5日”指工作日;“15日”“45日”指自然日。基本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

(2)执行仲裁庭制。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执行回避制度。仲裁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4)和解与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而非“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

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记忆提示】 (1)涉及钱的,看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2)合同必备条款争议。

注意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只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而不能直接起诉。

(6)劳动仲裁裁决的一般规定: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的签名: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总结】 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

(1)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争议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生效不履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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