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root2024
推荐分享合并企业的增值税留抵如何处理?(合并企业账务处理),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合并企业增值税,公司合并增值税,合并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合并企业的会计分录,公司合并增值税,合并企业增值税,合并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合并企业的增值税怎么算,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合并企业的增值税留抵如何处理?
被合并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须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根据上述规定,被合并企业办理注销时,其期末留抵税额不予以退税。留抵税额也不能转到合并方企业继续抵扣。
被吸收合并企业的留抵税额可否结转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合并企业的增值税留抵如何处理?答案是不予退税也不能继续抵扣,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老会计们交流。
Copyright © 2010-2024 楚通运网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 鄂ICP备2024038905号-1
服务热线:13317120173(微信)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在线QQ:11189898
邮箱:opceo@qq.com
专注武汉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开发、小程序开发、武汉网站制作、建网站、做网站10年